新华网呼和浩特1月23日专电(李富、王斌)春节到了,总有一些人身在异乡,无法跟家人团聚。近些年的春节,一些素不相识的城市“漂一族”选择临时组成的大家庭共同过节。对此,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红山区消费者协会提醒“漂一族”组团过年要强化三种意识。
一是和谐意识。因为城市“漂一族”彼此不一定都认识、都熟悉,每个人的性格、爱好、经历都不尽相同,所以,在组团过年的时候,每个人都要以大局为重,以和谐为贵,遇到不顺心的事情,要忍让在先,不要动怒。无论是到公共场所,还是到私人场所,聚会时都要自律,注重自己的言行,维护大家的共同利益。
二是风险意识。陌生人之间组团,而且又是自发组织,缺少了相关部门的保障措施,不能完全排除发生事故如醉酒滋事、物品丢失、人身伤害以及交通事故等隐患。因此,人人都要有风险意识。建议一切活动最好在公共场所进行,主要组织者应该对参加者进行适当把关,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麻烦。
三是维权意识。在饮食娱乐消费上,要做到心中有数,不占小便宜,也不要斤斤计较。同时,要有消费清单,无论组织者还是参与者,都要账簿明晰。如果在公共场所消费,要索要发票,为维权留存证据。遇到大的事故或者事件,要及时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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