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1-3年的合同,最高拿14万甚至更高的年薪;不是公务员,但像公务员一样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录用后占政府部门编制……这个月起,扬州在全省率先全面试行“政府雇员制度”。
对于扬州在江苏省率先全面试行“政府雇员制度”,来自专家的意见有两种不同的声音:
一种是“有利论”。认为试行“政府雇员制度”,可以最大限度地开“源”,弥补政府机关结构性人才缺失,更好地提高公共服务效能。有利于打破公务员的“铁饭碗”,有利于减少“万金油”干部,增加“速效丸”人才。
另一种是“不利论”。如端着“泥饭碗”的政府雇员干得再好,也不会对端“铁饭碗”的政府公务员形成威胁;可能演变为领导个人的派性政治;易造成政府机构臃肿,有可能是“闲着媳妇请保姆”。
对上述两种不同的声音,笔者更倾向于“有利论”。因为,“政府雇员制度”作为一种制度,在西方国家广泛流行,典型代表是英国、澳大利亚和新西兰,这些国家有20%的政府岗位是临时政府雇员。在日本政府中也有11.9%的人是政府雇员。
既然“政府雇员制度”在发达国家已经有了成功的经验,那就必然有它的合理性,我们就可以很好地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并结合自己的政府管理配制机制加以探索。问题是,在坚持“有利”的前提下,能否将“不利”消解,或者化“不利”为“有利”。只有在这个前提下,政府雇员制度才会健康运行。□王廷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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