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数大学生在暑期选择做兼职赚钱,但却缺乏“协议意识”。记者近日调查发现,相当数量的大学生不与兼职公司签订书面协议,即使签了也不注意薪资、结算方式等细节问题,从而造成不少工资被拖欠、少算等问题。
日前,一位网名为“雪精灵”的上海大学学生向记者求助:她在6月底为在正大广场某公司做了4天的兼职推销某电影卡,但是工资却拖到8月10日才结算了200元底薪,之前签过协议的75元提成却并未结算。“学精灵”说:“当时,我去帮该公司做推广,签定过协议,写明了薪资是‘50元底薪加提成’。但是后来该公司不但没有给我复印件,还向我百般推脱,表示无法支付。后来我再打电话过去,对方就不再接听了。”
记者多次联络该负责人的电话,却一直没有得到回复。昨日,记者终于拨通了这个电话,她的同事陆先生解释:拖付薪资是因为公司的兼职工资结算是月结制。事后,该公司与“雪精灵”取得了联系,并承诺在周五按原价结算提成。
在暑期兼职的大学生当中,像这样缺乏“协议意识”导致权益受损的学生有很多。上海大学的另一名同学在一家中介申请做家教,在支付了中介费后一直没有找到家教工作。于是向该中介提出退费遭拒,理由是该学生弄丢了协议,没有协议不能退款。
对此,外贸学院辅导员丁战胜提醒学生:学生应该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和法律意识。学生暑期兼职一定要与公司签订协议,这样才能保障自己的经济权益和人身安全。另外,学生也应当注意协议的细节,比如工资结算是日结还是月结、工资的具体数目等问题。 (冼礼熊 李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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