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新半年多的吉林大学校长展涛,把1位前任校长、3位现任副校长、1位现任党委副书记,从学术委员会的名单中删掉了。
这位“剪刀手”剪掉的远不止这5个,而是更长的名单。吉大近日修改学术委员会章程,规定所有学校领导和学校职能部门工作人员一律不参加任何一级学术委员会,以实现“行政管理”与“学术决策”的相对分离。
改革,是因为不得不承认,大学病了,染上了官场的病毒。当北大不顾众多师生抗议,拆除三角地时;当广西一所高校,6位校领导隆重迎接教育部教学评估专家组女秘书时;当大学对“副部级”趋之若鹜,蜂拥着抢夺那幸运的第32个席位时……有人说“大学死了”。
蔡元培曾说:“大学不是贩卖证书的机关”、“不当以大学为升官发财之阶梯”。可我们的大学正在成为“机关”:市长兼了“校长”,局长兼了“院长”,财务处长兼了系主任,辅导员跳槽到了教师队伍;“博导”、“硕导”不够,还有“首席科学家”、“跨世纪人才”、“学科带头人”、“享受津贴者”……反正咱汉字丰富,名头拉得比拉面长。
可惜,世上已无蔡元培。
大学是该下“猛药”了。去年,武汉大学成立了校学术委员会及院系教授委员会,规定校院两级党政一把手不能担任两级学术组织的主任委员。结果是:某院开博导大会评博导,大会通过了3个人,院里行政领导一开会,人数变成了8个,而到了最后公布时,实际通过的人数却是12个,学校又另外“塞”进去了4个。没过多久,武大对所谓“政学分权”改革就不提了。
看来,药力过猛。
吉大会不会重蹈武大覆辙?虽然学术委员会被称为“最高学术权力机构”,但那并不是学校的“最高行政权力机构”——甚至,不妨“小人之心”地问一句,当学术委员会与校党委意见相悖时,学术之盾,行政之矛,哪个获胜?
不难猜想,一定是矛胜。因为校长、书记是上面行政指派的,学术委员会的权力是校党委赋予的,这样的线性逻辑,再简单不过。
其实,法律一直是赋予高校“独立之权利”的。早在1999年,我国就实施了《高等教育法》,明文规定:高等学校依法自主办学,实行民主管理。
“自主办学”,有些刺眼。校长当成官来做,大学当成衙门来经营,谈何“自主”?
有100部法律,就有101个问题。法律并不是我们一劳永逸的答案。
在英美等教育发达国家,并没有所谓高等教育法,但每个大学各自拟定的章程就是“师生的最高法”,保证了政学分离。行政上他们实行董事会管理制,学术上实行终身教职制,教授在教学和学术方面有决定性权力。学校也有很多委员会,“教师录用委员会”负责招员工,“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评职称,“课程设置委员会”负责课程设计……但它们没有一个是花瓶。
所以,这些大学脾气“大”得很:哥伦比亚大学拒绝向英国女王授予博士学位,牛津大学拒绝给撒切尔夫人授予荣誉学位,哈佛大学拒绝给美国前国务卿基辛格博士一个普通教职,理由是:“我们要的是教授,不是名人。”
看,这才是大学!
日本的钞票,最大面额是一万日元,上面的那个头像,不是天皇,不是任何政治大人物,而是办了日本第一所大学的福泽谕吉。试想一下,我们会不会有一天,在钞票上,印着一个能代表中华民族灵魂的大学校长?
政学分离,捍卫学术的尊严,本是大学数百年之传统。如今,我们这里,吉林大学一个最初级的界定,却被许多人捧为“高校改革迈出的一大步”。这不能不让人进行一些本体论的追问:何谓大学?大学何为……
比起我国很多高校口号一般的校训,想起斯坦福大学诗一般的校训:让自由之风永远吹。展涛“政学分离”的尝试,可视为想给大学一股自由风。毕竟,对一所大学而言,“思想的自由就是最高的独立”。
吉大此举只是高校改革的“初级阶段”,改到痛处是:取消高等院校的行政级别,改变大学校长的产生方式,制订大学章程,真正实现“独立办学”。
话到此,我们就豁然了:展涛做了他能做的,其余的,谁来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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