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立案查处商业贿赂案件868件、涉案金额2.45亿元。辽宁省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公布的数字,显示了辽宁治理商业贿赂、反腐倡廉的力度。
据了解,2008年以来,辽宁省从工程建设、土地出让和金融等领域的商业贿赂案件入手,坚决查处官商勾结、权钱交易,以及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商业贿赂案件。据统计,全省司法机关、行政执法部门共立案查处商业贿赂案件868件,其中大案要案531件,涉及国家公务员的案件202件,其中地(厅)级7人,县处级146人,涉案金额2.45亿元。
推动市场诚信体系建设,是辽宁省开展治理商业贿赂案件另一个重要成果。辽宁省先后出台了《辽宁省企业信用征集发布使用办法》、《辽宁省全面推动“信用辽宁”建设工作方案》,修改完善了《辽宁省个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制定了《辽宁省信用服务机构备案管理办法》。
截至2009年底,全省金融类信用信息已征集29万户借款企业和2600万人的信用信息,部分住房公积金、社保、环保等部门和行业信用信息也已纳入人民银行的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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