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之前就已经有法律禁止在入学和就业时进行乙肝检查,但是很多时候这些政策是空的,乙肝病毒携带者还是经常被企业拒绝。”2008年7月刚走出大学校门就被一家公司以乙肝“大三阳”为由拒之门外的陈玲(化名)说。
昨日,国家卫生部通报:我国已于近期制定取消入学、就业体检中乙肝等5项检查政策,明确禁止将携带乙肝病毒作为限制入学、就业的条件。这无疑将给陈玲等乙肝病毒携带者带来了希望。但记者采访深圳企业、医院发现,乙肝检查仍是大多数企业入职员工健康检查的重要指标。
乙肝病毒携带者 很多企业要求做乙肝检查
2007年11月,在武汉一所重点大学就读的陈玲在毕业前与一家公司签订了就业协议书。2008年7月毕业后到该公司报到,并在签订合约之前应公司要求,到深圳市宝安区沙井预防保健所检查了乙肝两对半等指标。
体检报告显示陈玲为乙肝“大三阳”病毒携带者。于是,该公司给陈玲出具了一份《解除就业协议证明》:“公司解除原来签订的应届生就业协议,公司为其保留职位,待其治疗结果符合公司录用标准后(公司可以接收乙肝小三阳)可录用”。
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陈玲在2008年8月把该公司告上了法庭。
“起诉企业以乙肝为由拒绝我入职的目的,就是希望对社会能有一点影响,引起社会的重视,让乙肝病毒携带者能有公平就业的机会。”陈玲说。据悉,其诉讼目前还没有结果,已进入二审程序。
得知近期将制定取消入学就业体检中乙肝等5项检查政策,陈玲并没有显得多高兴。
“其实以前国家就出台了相关法律禁止在入学和就业的时候进行乙肝检查,但是很多都落空了,比如深圳关内很多企业逐渐开放,入职员工不再做乙肝检查,但是关外很多企业还是要求做乙肝检查。”对于深圳关外企业的做法,陈玲仍很失望,“就算国家以后禁止了,我们仍担心企业会通过检查其他项目来检查你是否有乙肝。”
医院 大部分企业要求查乙肝
从2008年1月1日起实施的《就业促进法》,给乙肝携带者平等就业提供了法律保障,但事实上,乙肝检查仍是入职健康体检的重要指标。记者从深圳各医院了解到,在做入职体检时,大多数企业员工健康体检还是要做乙肝检查。
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检验科相关负责人介绍,大部分企业的入职体检中都要求检查乙肝,一般检查的项目是乙肝两对半和肝功能,乙肝两对半就是检查是否有乙肝病毒、是否具有传染性等。他认为入职乙肝检查有时是有必要的,有助于了解患者的病情是否影响工作或影响他人,“这是一些企业考虑的主要方面。”
流花医院体检科负责人透露,做入职体检的项目基本上由企业确定,医院并不规定要做乙肝检查。“医院的主张是,如果你自己不愿意进行乙肝检查,可以填表申请免检。”
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门诊部主任汪武新表示,今年10月,深圳已经取消从业人员健康体检中的乙肝指标,办理健康证不需要再进行乙肝的检查。而是否真正能在入学、就职时能做到完全禁止乙肝检查,关键在于企业,而不是体检机构,“基本上都是企业要求员工做的。”
企业 如果不是强制性的,还是要查
卫生部表示,在政策出台之前将会通过有关部门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对于即将出台的政策,主要的利益相关部门、企业也表示了不同的态度。华强北一家餐饮公司负责人表示,只要入职人员能够提供体检机构出具的健康证就能顺利入职,“不再需要进行乙肝的检查。”
但是,深圳宝安某进出口贸易服务公司人事经理罗女士表示,乙肝指标是人事部门在把关新进职员入职的重要健康指标,“在企业招聘过程中都比较重视这方面。”
她告诉记者,由于企业活动多,员工平时接触的人员也比较多,这样要求新进人员在入职时做乙肝两对半和肝功能的检查,“不是歧视乙肝病毒携带者,主要是对企业团队负责。”
罗女士还表示,国家即将出台政策禁止入学、就业时乙肝体检,如果没有对企业提出强制性的措施,要求企业必须执行的话,企业人事部门还是会要求入职人员进行乙肝方面的检查,“可能会避过乙肝这个敏感字眼,通过其他的方式来检查是否有乙肝,如果有被检查出是乙肝病毒携带者的话,企业也会以委婉的方式拒绝入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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