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来自全国各地16位中青年学者参与的2009年度“中国十大性/性别事件”,日前揭晓。其中的“校园‘门’系列”,因为涵盖了过去一年来在网络上广为流传的 “浙江慈溪职高摸奶门”、某初中生与老师亲热的 “师生门”、某穿校服女生被数名男生调戏的“脱裤门”等事件,格外引人瞩目。这次评选的发起人之一、北京林业大学人文学院性与性别研究所所长、社会学博士方刚在接受女性周刊采访时称,“校园 ‘门’”事件的频发,反映出当今青少年性教育的严重缺陷。“目前中国青少年接受的性教育,无论是来自家长的,还是来自学校的,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都是守贞教育,它完全漠视和否定了青少年的性好奇、性冲动,试图把青少年放在一个性真空的环境中。但事实上,守贞教育已经不符合青少年的现状了,相反还激发了他们的反叛心理。 ”
“守贞教育”与青少年现状脱节
记:在这次评选出来的十大事件中,最受关注的是“校园‘门’”系列。面对这些事件,很多家长和老师都感到困惑,我们对青少年的性教育已经很多了,为什么还会出现这么多问题?
方刚:应该说,在目前中国的性教育理念当中,纯洁式性教育占据了绝对的主流。它的特点和中心就是守贞教育,强调不能发生婚前性行为,尤其是青少年不能发生性行为。老师和家长尚且处于谈“性”色变的阶段,他们告诉青少年,如果发生性行为,就会面临性病、怀孕、流产等可怕的后果,强调性是肮脏的、令人“恐惧”的东西。这种堵塞式的做法,完全无视青少年的性好奇与性欲望,认为可以真的 “杜绝”青少年的性行为。对这样的教育,青少年往往是采取反叛的做法,家长和老师越不让他做什么,他就偏偏去做来试试。这样的性教育不仅无法达到预期目的,而且使青少年缺少了学习负责任的性行为的机会。
这一系列的“校园‘门’”事件,说到底,都是守贞教育下的典型产物。青少年对性充满好奇和欲望,出于本能地去摸索,而还没有学会性的责任。比如一群男生围攻一个女生的 “脱裤门”,我们很难单纯从传统道德的角度去批评他们,因为他们根本没有接受过要彼此尊重的性教育,他们甚至都不懂得去尊重自己。
记:问题是,我们的家长和老师从小接受的也是守贞教育,他们很难接受青少年性行为,那么在对青少年进行性教育的时候,这种想法肯定会呈现出来。
方刚:所以说,对青少年进行性教育的成年人,自己首先要有正确的性观念。有些家长和老师就问,怎么可以教给孩子如何使用安全套呢?这不等于在默许和鼓励他们的性行为吗?我就回答说,学校组织学生学习使用灭火器,难道就是在鼓励学生放火吗?再说,就算老师和家长不教,他们就会完全不知情吗?现在获取信息的渠道太多了,影视剧教育,网络教育,同伴教育,都不是家长和老师能够控制得了的。
我这两年应邀给北京市朝阳区、昌平区中小学教师进行性教育培训,很多老师都已经认识到,我们应该转变性教育观念,不要单纯地幻想去全面禁止青少年的性行为。与其做这种不可能实现的事情,使得他们疏远我们,在受到伤害甚至怀孕之后都不敢来求助于老师和家长,还不如换一种观念,告诉他们什么是安全的、负责的性行为,亡羊补牢,还来得及。
“开放的性教育”不等于“放开”
记:你在新书《开放的性教育》一书中提出“开放的性教育”这一理念,这可能会让一些家长恐慌,一说到“开放”,就好像“放开”了不管似的。
方刚:所谓“开放的性教育”,不是“不管”,而是如何进行“有效的管”。现在青少年性行为、少女怀孕已经屡见不鲜,老师和家长们的严防死守等同于掩耳盗铃。 “开放的性教育”其实是一种综合式的性教育,它承认青春期对性的渴望,也承认不发生性行为是一种理想状态,但可能做不到。那么,就要提倡安全的、负责的性行为。我们要认识到,性观念是一个完整的人生链条上的一部分。
当然,在关注性教育的同时,我们也应该关注性别意识的教育,这也是性教育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一群男生强暴一个女生,认为这特别能显示自己男性气概,这就是缺乏性别意识的体现。他完全没有意识到,他在冒犯他人的同时,也完全放弃了对自己的尊重。
记:你在书中特别指出,不是当了父母,就自然而然会进行性教育。那么在你看来,要对孩子进行性教育,家长应该具备怎样的条件?
方刚:首先是要有开放的、平常的心态。接受性是生命的一部分。如果你认为性是一个罪恶的、羞耻的事情,那就不具备对孩子进行性教育的资格。我不认为一个谈起性来脸红心跳的家长,能够灌输给孩子健康的性信息。
其次,要充分理解和尊重青少年的权力。很多家长认为,我不跟孩子谈性,他们就不会接触这个事情。这种无性的性教育,恰恰是剥夺了孩子去理解性、讨论性的机会。
第三,要相信青少年有自己的认知能力和思辨能力。有的家长会问:我跟孩子谈性话题,他能听得懂吗?相信只要方式正确,他们肯定能懂。学校的老师,也可以通过班会形式,跟学生讨论性话题,这比让学生们自己偷偷摸摸看生理卫生课本好得多。
摒弃“处女情结”和“受害情结”
记:我注意到一个细节,女孩子的父母往往教育她们要小心谨慎,否则自己吃亏;而男孩子的父母则认为儿子频繁变换女朋友毫无问题,反正男孩总是占便宜的,甚至认为这是儿子有本事的表现。
方刚:这是因为我们整个社会的性别意识都没有成型,不懂得尊重不同性别的权益。我的学生们也告诉我类似的情况,女生去男朋友家,男朋友的父母愿意提供单独的房间;但如果男生到女朋友家,就不敢跟女朋友过于亲热。
其实,当我们强调女孩子要小心谨慎、而男孩子不需要这样时,就是在进行性别不平等的教育。在性行为的双方都是自主选择的情况下,男人和女人的权利和义务是一样的,不存在谁占了谁的便宜。但是受传统性别观念的影响,男性多数充当着性行为的“受益者”,而女性则成了“受害者”。我们经常可以在影视剧中看到这样的场面,一男一女发生性关系,第二天起来,女的就对男的说:“我是你的人了,你要对我负责”——这类女性可能没有以前那么多了,但肯定还为数不少。
另一个比较常见的场面是,一男一女谈朋友,男方想发生性关系,女方暂时还不想。男方就说:如果你爱我,你就会接受我,否则就是不爱我,我们就分手吧。这个女孩子其实还没想好呢,听到男孩子这么一说,就妥协了。这就是缺乏性别意识的体现。为什么一定要女方通过发生性关系——或者说,是“献身”——来证明自己的爱呢?为什么男方不能通过尊重女方的选择去证明他对女方的爱呢?为什么在这个男女博弈的过程当中,男性都是张扬的、坚持个人意志的,而女性多是被动的、最终放弃个人意志的呢?
我想说的是,没有性别平等意识,自主的、安全的性是不可能实现的。男性的处女情结,女性的受害者情结,其实都是性别不对等的体现。
性教育应该是“终身教育”
记:这次评选出来的十大事件之一,有人大代表提出“家庭破裂可向第三者索赔”的议案,在当时也引起过广泛争论。 “第三者”现在已经成了很普遍的社会问题,我想请问,很多家长在对孩子进行守贞教育的同时,其实自己并没有做到身体力行,这会对孩子造成怎样的影响呢?
方刚:我个人认为,家长的言、行分离,只会对青少年造成误导。很多家长即使自己有婚外情,自己的性行为很活跃,但还是想方设法约束孩子。或者我们可以这么说,哪怕是发生婚外情的家长,他骨子里的主流价值观也并没有改变,依然是认同守贞教育的。但是为了给自己的行为合理化,他们会举出自己的配偶不好、真爱无罪等理由。
就婚姻来说,我并不主张为了孩子而维持破碎婚姻的做法,因为这解决不了本质问题。父母日复一日的争吵、冷战给孩子造成的伤害,可能远远大于父母离婚本身。现在主张“良性离婚”,我个人是很支持的。
另外我想强调一下,性教育也应该成为我们的终身教育。现在所说的性教育,大多是针对青少年的,其实,成年人也有接受性教育和性别教育的必要,也要懂得性行为中的责任和义务。如果成年人的性教育成功的话,青少年性教育成功的几率会相应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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